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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學位學程【 管理博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】修訂,經112年12月13日 112學年度第5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

有關本學位學程【 管理博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】修訂公告
其中放寬畢業期刊論文的發表認定,可見【112級修業辦法第七條第二項】,公告後實施,並溯及既往。

研討會與期刊論文著作
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前,研究生之研討會與期刊論文著作須滿足下列條件:
一、符合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之論文。
二、除本條第一款外,期刊論文發表須符合其中一項:
       1.TSSCI、EV等級之期刊2篇。
       2.SSCI、SCI等級之期刊1篇。
三、上述論文之認定方式悉依本校研發處之標準、作者皆須包含指導教授、研究生(需註名為本學位學程學生)。
四、論文發表須以「中華大學管理博士學位學程(Ph.D Program of 
Management, Chung Hua University)」或「中華大學管理學院(College of Management, Chung Hua University)或管理學院其他系所名稱全銜做刊登。
五、期刊論文發表時,指導教授(含共同指導教授)及博士生必須列名於論文作者欄之前面序位,其他共同合著者,必須排在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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